学校全称:蚌埠学院
办学层次:本 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
一、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并已按规定参加对口招生报名。
二、招生计划
表1 2017年蚌埠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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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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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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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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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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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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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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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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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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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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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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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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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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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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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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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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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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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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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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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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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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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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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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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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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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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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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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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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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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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商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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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办法
1.高考平台报名: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6〕42号)安排,对口招生的考生统一使用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平台,参加其中的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报名。
2.文化素质测试网上报名:2017年安徽省本科对口招生和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网上报名时段为2017年2月20日10:00至28日16:00,考生在各级招办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
3.对口招生专业报名:参加对口招生专业报名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报名并获得考生号的考生。报考我校的考生,3月6日—7日8:30—16:3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大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蚌埠学院北门向南200米,图书馆一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高考报名点打印的《安徽省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和本科对口考生报名信息表》和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打印《安徽省2017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确认表》并加章(作为领取准考证的依据之一)。欢迎考生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
4.准考证领取:考生于3月24日8:30—17:00到我校大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蚌埠学院北门向南200米,图书馆一楼)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我校打印盖章的《安徽省2017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确认表》和考生身份证。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知识部分和技能测试部分合计总分75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内容参考新修订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17年版)》。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 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专业理论满分200分,各招生专业专业理论考试内容具体见表2。
技能测试总分为250分,计入总分。150分及以上为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具体见附件1。
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
表2 各招生专业专业理论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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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理论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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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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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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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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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音乐、舞蹈、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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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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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基础、机械制图、电工与电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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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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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组成与工作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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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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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会计、统计基础知识、财政与税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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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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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总分为450分,其中语言类150分,音乐、舞蹈、美术各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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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时间与地点
表3 2017年蚌埠学院对口招生专业理论与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与地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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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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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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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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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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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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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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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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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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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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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13:30—18:00)
3月26日( 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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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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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学前教育专业专业理论与技能测试于3月25日上午9:00开始合并实施;其他专业技能测试于3月25日下午13:30开始实施。
2. 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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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
试(答)卷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办法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查分
考生可于4月4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理论部分考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7年蚌埠学院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查核申请表》(见附件4),并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于4月5日18时前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0552-3177008),由我校汇总核查,逾期不予办理。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查分过程中,纪委全程参与;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九、录取方式
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4月7日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合格线:学校设立相关考试科目的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录取。
我校各专业文化课合格线为150分。除学前教育专业外,其他专业专业理论合格线均为80分,技能测试合格线为150分。学前教育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语言类合格线为90分,音乐、舞蹈、美术各科合格线均为60分。
3.录取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通过考试和测试合格线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含技能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成绩(含技能测试)总分仍相同时,学前教育专业按专业课、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则依次按专业课、文化课、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于8月初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
十一、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二、有关鼓励政策
1.免试录取
(1)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7年蚌埠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申请表于3月6日-7日现场报名时交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 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经确认符合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于3月8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直接录取;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3月19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和3月25-26日我校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考试成绩符合我校录取资格条件的仍可被我校相应专业录取。
(2)温馨提示:所有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网上报名,以获取招生院校现场报名资格。
2.政策加分
获得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总分加10分,获得三等奖的,总分加8分;获得市赛一等奖的,总分加5分;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7年蚌埠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加分申请表交由市级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查,并在加分申请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加分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加分申请表于3月6—7日现场报名时,交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加分。
3. 申请免试录取及政策加分的考生需对提交的证明材料及申请表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被查出弄虚作假,则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咨询电话
0552-3177008或0552-3175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