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解读
★发展前景
●2011年,军队出台了《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大幅提高了大学毕业生提干比例。
●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现实表现优秀,根据部队需要可直接提干,成为现役军官。
●大学毕业生士兵可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
●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的,确定副连级(技术13级)职务、中尉军衔,在全军统一分配。大学专科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考试录取的,在校学习期间执行供给制学员相应待遇;毕业时确定副连级(技术13级)职务、中尉军衔,在全军统一分配。
★经济补偿
●安徽省籍大学在校生从蚌山区入伍,可取得以下经济补偿。
1、优抚金:8741元/年×2年=17482元(2014年标准,每年按经济增长比例逐年提高)
2、退伍自谋职业补助费:部队发放9000元/人(地方不少于9000元/人标准进行补助)。
3、学费补偿(代偿、资助):本专科生每年不高于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4、义务兵津贴:①600元/月×12月=7200元(第一年)
②700元/月×12月=8400元(第二年)
●大学在校生退役后根据规定办理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手续。从蚌埠市入伍的学生退伍后凭入伍通知书到蚌埠市民政局领取优抚金、退伍自谋职业补助费。
★学业安排
●正在就读的高职、专科毕业班的学生,按照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就能毕业的,征集入伍时由所在院校按学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本科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可以在今年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在校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可回入伍前所在高校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准许复学。
●完成基础课程学习的大学在校生,可在服役期间自学相关专业课程,并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按照规定予以毕业。
★学历升级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高职高专生毕业生退役后,退役后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科其他专业学习。
★就业保障
●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自2008年起,政法院校开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公、检、法、司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专科以上层次的各类人才。
●安徽省政法干警招考中,将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用于招录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二、应征入伍报名流程指南
(一)男生报名程序流程图
网上登记 每年8 月5 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
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
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
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
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
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
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
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
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
(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
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
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
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
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
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
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
《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女生报名程序流程图
网上报名 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
8 月5 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
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 月6 日起,登录“全国
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
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
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
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
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
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
和综合素质考评。
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
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
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
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
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
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
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
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
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